现对该标志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19年8月22日至2019年8月25日。
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果对公示标志有异议,均可在公示期间通过书面形式,实名向民政部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司反映,并请附相关证明材料。
电话兼传真:(010)58123112
邮箱:cssjsbxt@126.com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北河沿大街147号民政部慈善事业促进和社会工作司
拟采用标志:
标志说明:
标志整体为圆形,圆形内分别由上方图形和下方“中华慈善日”中文文字或英文文字构成。标志整体采用象征和谐美好的圆形和党旗国旗的红色,寓意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也寓意我国慈善事业将坚持党的领导,走中国特色慈善事业发展之路。白色数字9,形似明亮的灯泡,“灯”的上方散发出8道黄色光线,寓意慈善像一盏灯,慈善之光向八方散播,照亮世界、温暖他人;9的中间位置设计为一颗红心,既寓意慈善工作者和参与者听党指挥、为国奉献、推动社会进步的赤诚之心,也寓意着慈善事业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需要的为民爱民之心。绿色数字5,与数字9结构上融为一体、色彩上对比鲜明,共同展示9月5日是“中华慈善日”这一重要节日。
标志简洁大方、结构紧凑、色彩明快,寓意深刻、容易识别、便于传播。
来源:民政部门户网站
编辑:景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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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引用请注明转自“中国社会组织动态”政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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