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胜及入围作品将获得宁波市水库管理中心颁发的荣誉证书,奖金将在此评选结果公示结束无异议后7日内进行承兑。
现将优胜及入围作品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3年11月29日至12月6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可通过联系电话或电子邮件提出意见。如发现公示作品涉嫌抄袭或侵害任何第三方知识产权及其他相关权益的情况,请予以反映,并附相关资料说明。
联系电话:0574-87232755 电子邮箱:291837@qq.com
优胜作品:
入围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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